鋼結構工程專業(yè)承包資質分為一級、二級、三級。
一級資質標準
企業(yè)資產:
(1)凈資產 3000 萬元以上。
(2)廠房面積不少于 30000 平方米。
企業(yè)主要人員:
(1)建筑工程專業(yè)一級注冊建造師不少于 8 人。
(2)技術負責人具有 10 年以上從事工程施工技術管理工作經歷,且具有建筑工程相關專業(yè)高級職稱;結構、機械、焊接等專業(yè)中級以上職稱人員不少于 20 人,且專業(yè)齊全。
(3)持有崗位證書的施工現(xiàn)場管理人員不少于 30人,且施工員、質量員、安全員、材料員、造價員、資料員等人員齊全。
(4)經考核或培訓合格的焊工、油漆工、起重信號工等中級工以上技術工人不少于 50 人。
企業(yè)工程業(yè)績:
近 5 年承擔過下列 5 類中的 2 類鋼結構工程的施工,工程質量合格。
(1)鋼結構高度 80 米以上;
(2)鋼結構單跨 30 米以上;
(3)網殼、網架結構短邊邊跨跨度 70 米以上;
(4)單體鋼結構建筑面積 3 萬平方米以上;
(5)單體鋼結構工程鋼結構重量 5000 噸以上。
技術裝備
具有下列機械設備:
(1)切割設備(多頭切割機或數(shù)控切割機或仿型切割機或等離子切割機或相貫切割機等)3 臺;
(2)制孔設備(三維數(shù)控鉆床或平面數(shù)控鉆床或50mm 以上搖臂鉆床等)3 臺;
(3)端面銑切或鎖口機不少于 2 臺;
(4)超聲波探傷儀、漆膜測厚儀(干濕膜)等質量檢測設備齊全。
二級資質標準
企業(yè)資產:
(1)凈資產 1500 萬元以上。
(2)廠房面積不少于 15000 平方米。
企業(yè)主要人員:
(1)建筑工程專業(yè)注冊建造師不少于 6 人。
(2)技術負責人具有 8 年以上從事工程施工技術管理工作經歷,且具有建筑工程相關專業(yè)高級職稱或一級注冊建造師執(zhí)業(yè)資格;結構、機械、焊接等專業(yè)中級以上職稱人員不少于 10 人,且專業(yè)齊全。
(3)持有崗位證書的施工現(xiàn)場管理人員不少于 15人,且施工員、質量員、安全員、材料員、造價員、資料員等人員齊全。
(4)經考核或培訓合格的焊工、油漆工、起重信號工等中級工以上技術工人不少于 20 人。
企業(yè)工程業(yè)績:
近 5 年承擔過下列 5 類中的 2 類鋼結構工程的施工,工程質量合格。
(1)鋼結構高度 50 米以上的建筑物;
(2)鋼結構單跨 24 米以上的建筑物;
(3)網殼、網架結構短邊邊跨跨度 30 米以上;
(4)單體鋼結構建筑面積 10000 平方米以上;
(5)單體鋼結構工程鋼結構重量 2000 噸以上。
技術裝備
具有下列機械設備:
(1)切割設備(多頭切割機或數(shù)控切割機或仿型切割機或等離子切割機或相貫切割機等)1 臺;
(2)制孔設備(三維數(shù)控鉆床或平面數(shù)控鉆床或50mm 以上搖臂鉆床等)1 臺;
(3)超聲波探傷儀、漆膜測厚儀(干濕膜)等質量檢測設備齊全。
三級資質標準
企業(yè)資產:
凈資產 500 萬元以上。
企業(yè)主要人員:
(1)建筑工程專業(yè)注冊建造師不少于 3 人。
(2)技術負責人具有 5 年以上從事工程施工技術管理工作經歷,具有工程序列中級以上職稱或注冊建造師執(zhí)業(yè)資格;結構、機械、焊接等專業(yè)中級以上職稱人員不少于 6 人。
(3)持有崗位證書的施工現(xiàn)場管理人員不少于 8人,且施工員、質量員、安全員、材料員、造價員、資料員等人員齊全。
(4)經考核或培訓合格的焊工、油漆工、起重信號工等中級工以上技術工人不少于 10 人。
(5)技術負責人(或注冊建造師)主持完成過本類別資質二級以上標準要求的工程業(yè)績不少于 2 項。
承包工程范圍
一級資質
可承擔下列鋼結構工程的施工:
(1)鋼結構高度 60 米以上;
(2)鋼結構單跨跨度 30 米以上;
(3)網殼、網架結構短邊邊跨跨度 50 米以上;
(4)單體鋼結構工程鋼結構總重量 4000 噸以上;
(5)單體建筑面積 30000 平方米以上。
二級資質
可承擔下列鋼結構工程的施工:
(1)鋼結構高度 100 米以下;
(2)鋼結構單跨跨度 36 米以下;
(3)網殼、網架結構短邊邊跨跨度 75 米以下;
(4)單體鋼結構工程鋼結構總重量 6000 噸以下;
(5)單體建筑面積 35000 平方米以下。
三級資質
可承擔下列鋼結構工程的施工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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